新乡机务段段部热源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4-GC-1007)
1. 招标条件
本建设项目新乡机务段段部热源改造工程已由《郑州局集团公司关于下达2024年技术改造计划的通知》(郑铁计函〔2024〕469号)、《郑州局集团公司关于新乡机务段段部热源改造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郑铁计函[2024]793号)、《建设部关于新乡机务段段部热源改造工程施工招标计划批复的函》郑建函〔2024〕108号批准建设。该工程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单位(项目业主)为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 新乡机务段,建设资金来自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完备, 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
工程概况:段部职工礼堂仓库房屋整修,新建热交换站,铺设一二级热力管道,给排水、电力等配套。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2.3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共分为一个标段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必须全部达到国家或国铁集团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100%。
2.6 招标编号:24-GC-1007
注:本项目不组织投标单位勘查现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资格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具有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的特种设备许可证。
(2)业绩要求:近三年内有在建或完成的类似项目,且至少具备一项400万元以上的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业绩合同。
(3)项目经理: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与投标人具有有效劳动和社保关系(具有连续六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财务状况良好说明书,格式自拟);提供企业近三年(2021、2022、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和纳税社保证明材料。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2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 (具体数量)个标段进行投标。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及其投标所列主要人员被列入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黑名单”且在公布期;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
(5)投标人处于国铁集团有关停标通报的停标期限内;
(6)被纳入国铁集团“黑名单”且在公布期限内;
(7)投标人处于国铁集团信用评价C级整改期;
(8)投标文件中所列主要人员处于国铁集团重大不良行为公布期;
(9)未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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