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宜昌邮件处理中心工艺改造工程项目(垛口工艺改造)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业主宜昌邮件处理中心工艺改造工程项目(垛口工艺改造),招标项目编号:HBXT-2024-13806,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业主宜昌邮件处理中心工艺改造工程项目(垛口工艺改造)。
2.采购内容及预算:垛口工艺改造(含一套伸缩胶带机系统、一套胶带传输系统及设备利旧)。预算总金额约为57.2万元(含税)。
3.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4.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57.2万元,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或中标/成交后不签订合同的;近三年内有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发生、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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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