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云南省妇幼保健院(云南省妇女儿童医院)新院建设项目内装深化设计及施工(2标)”已由云南建投第三建设 通过专题会议纪要批准招标。项目
2.项目概况
2.1招标项目
2.2 建设
2.3 项目概况:拟在已建成的主体结构上对内部进行装修,包含门诊医技楼地上部分精装区域(不含特装区)。最终以实际建设内容为准。
2.4 项目投资:建筑安装工程费35400000.00元,深化设计费50000.00元,最终以实际投资金额为准。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深化设计及施工,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1)工程设计方面:1、方案设计:根据甲方所提供的土建设计图和设计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布局,对原设计进行深化细化,进行调整。2、施工图设计:根据甲方确认的方案图和设计要求,完成全套装修装饰专项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说明、平面布置图、地面铺装图、天花布置图、立面图、节点图大样图等。3、专业除专项设计(特殊病房)的所有专业,做好现场的总体统筹设计,对甲方分包的其他专业,比如专项设计、特殊科室等,做好内外衔接,统筹布局以外部分,形成一个系统,配合审图公司完成施工图审查、配合招标人完成工程设计有关的报批、审批工作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程验收工作,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等后续跟踪服务。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以招标人实际委托的为准。
(2)工程施工方面:完成本项目经招标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深化设计施工图中所包括的全部工程施工内容,一次性通过相关主管部门验收;完成工程缺陷责任期的工程缺陷修复、保修等;完成各阶段的报批、报建、审查、审批、办证、备案及工程资料归档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以招标人实际委托的为准。
(3)其他工作:按照招标人工作要求,协助、配合招标人办理项目相关行政审批事宜;协助、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工程审计、产权登记、资产及资料移交等工作,上述工作按项目所在地相关职能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执行。配合招标人完成质量创优,绿色二星评价等相关工作。
注: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需配合招标人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中标价的理由,本项目属于“交钥匙”工程。
2.6 工期要求:计划建设总工期为240日历天。按照招标人要求时限内完成深化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工作,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1)设计周期:15日历天,自招标人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计。
(2)施工工期:225日历天,自招标人的开工通知发出之日起计(含施工准备期及冬雨季、节假日)。
2.7 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设计成果须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设计规范、标准规定,满足招标人就本项目设计提出的要求,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满足施工要求及图纸审查要求,满足所有使用功能需求和施工验收要求,最终本项目设计通过相关部门的报批、报建,并对所提供的设计成果负终身质量责任。
(2)施工质量要求:符合现行相关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要求,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并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及备案。
(3)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云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程》(DBJ53/T-23-2014)及国家、行业、地方相关验收标准、规程、规范,满足设计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成为云南省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项目。项目实施全过程必须满足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法律法规、规范、规程等的要求,满足集团、公司质量管理规章制度。确保省级优质工程奖,项目最终达到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并满足其前置条件。
2.8 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般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施工资质、设计资质:
3.2.1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2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乙级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 3.2.3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的施工单位应具备);
3.3财务要求:具有顺利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财务能力,提供近2022年或2023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2023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整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以上内容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3.5人员要求:
3.5.1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且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提供证书、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
3.5.2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且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目前以及本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前均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及不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承诺函。
3.5.3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提供职称证书、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
3.5.4管理团队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管理团队人员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9款“设计、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要求;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含授权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除外)以及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
3.6信誉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重大安全事故(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联合体所有成员:(1)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2)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当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index.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投标人存在严重违法记录或被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的,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为准。
3.7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联合体中满足资格要求的施工单位,且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工作,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现场获取:请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于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9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除外),在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9楼,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牵头人)复印件
4.2网络获取:请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发
4.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2024年12月13日10时00分,地点为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9楼( 开标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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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ynwhz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