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沧县崔尔庄高速口道路整治工程已由沧县发展改革局以沧县发改招标核准2024-54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沧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沧县发改投字【2024】54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沧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1.建设地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沧县崔尔庄高速口道路整治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最低条件):持有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最低条件):无。 3.1.3业绩要求(最低条件):无。 3.1.4信誉要求(最低条件):投标人在过去 3年中(2021年11月1日至今)不曾在公路工程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施工合同被解除。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中附声明,格式自拟。 3.1.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最低条件):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具备公路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单位为投标人),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项目总工: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投标人应为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详见附件6资格审查条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1.7其他要求: 1)本招标公告3.5修改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 ,仅适用于企业)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不含 ,仅适用于企业),不得参加投标,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2)本招标公告新增3.6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近三年(2021年11月1 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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