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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诚丰优品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11-22     浏览: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能源发展珠海市诚丰优品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公开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能源发展珠海市诚丰优品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本项目为EPC总承包项目。广东公司能源发展珠海市诚丰优品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位于广东省珠海市诚丰优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场址中心经纬度值为东经113.341139°,北纬22.270359°,拟计划利用面积如下:

屋顶名称

屋顶类型

屋顶面积㎡

组件规格(WP)

方阵倾角(°)

方阵方位角(°)

组件数

容量(kWp)

地块一1号楼

混凝土

1164

615

5

68

219

134.685

地块一2号楼

彩钢瓦/混凝土

9016

615

5

68

2289

1407.735

地块一3号楼

混凝土

2967

615

5

68

641

394.215

地块一4号楼

混凝土

4328

615

5

68

1266

778.59

地块一5号楼

彩钢瓦

973

615

5

-21

312

191.88

地块二1号楼

混凝土

1631

615

5

68

279

171.585

地块二2号楼

混凝土

1290

615

5

68

197

121.155

地块二3号楼

混凝土

1287

615

5

68

230

141.45

地块二4号楼

混凝土

528

615

5

68

44

27.06

合计

23184

/

/

/

5477

3368.355

 

规划占用总面积约为23184m²,拟设计安装5477块615Wp单晶硅光伏组件,实际直流侧总装机容量为3.368355MWp,交流侧总装机容量为3.025MW。项目不新占用土地,设计寿命25年,工程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方式建设,所产生电能供给项目所在单位使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项目暂定地块二1号楼、2号楼、3号楼、4号楼采用0.4kV低压并网方案,地块一区域采用10kV高压并网方案。根据前期资料,本项目地块二配电房内配有1台容量为800kVA变压器。最终接入系统方案以电力部门批准的光伏并网接入系统方案为准。

本项目包含本工程设计、采购(组件甲供)、施工(含钢结构加固、钢结构施工、彩钢瓦施工)、试验、调试、试运、并网、质保等项目。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基础、支架、光伏组件、逆变器、汇流并网设备、计量装置、防雷接地、监控系统、消防系统、清洗系统、接入电网系统、智能化系统设计及施工、给排水系统设计及施工,以及爬梯、围栏、安健环、所有废料(土)处理及清运工作等与工程有直接关系的其它工程的设计、采购(含备品备件)、施工(含并网和验收各种证照手续办理)、防雷检测(验收)、并网、质保等项目。(组件由发包人供货,但组件到货后由承包人负责验收、卸货、仓储保管(代保管)、二次倒运、技术服务、现场性能测试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等,所需费用已包含在本 EPC 项目总价中)。

项目计划工期:12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项目地点:广东省珠海市。

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2.1.2特别提醒事项:

(1)本项目工期紧张,具有点多分散的特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难度大,施工过程中中标方应与屋顶方进行友好沟通,避免影响屋公有物业产权方或使用方的日常运作。若因此影响项目施工进度,则由中标方承担发标方的所有各种损失,故请各投标单位根据自身实力和项目特殊情况慎重考虑投标。为确保项目的施工安全、质量可控、受控,严格执行标书和合同要求,顺利实施完成本项目,现进一步明确管理要求:

(2)中标人必须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遵守国家或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 遵守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及公司相关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所有相关流程制度参考国家能源集团及珠海诚丰优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产权方的相关管理制度及要求。

(3)中标人所有施工、改造、安装、拆除等方案必须经过珠海诚丰优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产权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入场单位、入场材料、特种设备及相关人员必须上报珠海诚丰优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产权方同意后方可入场。

(4)中标人在开工准备时制订的光伏建设方案,要考虑珠海诚丰优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产权方建设发展及安全管理的需要,须充分征求珠海诚丰优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产权方意见,经珠海诚丰优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产权方同意后方可进场实施建设方案。

(5)关于工程范围,本工程作为EPC总承包工程,除非本合同有明确约定,否则不论合同文件是否提及和报价高低,凡涉及本工程与产权方的关系协调,工程的设计、采购、安装、试验、测试、电网接入及相关政策处理、调试试运、验收等相关方面的全部工作内容及费用均属于投标人的工作范围。本文件中存在的与设计、数据、规格或方法有关的任何缺陷、错误或疏漏,均不能减轻或解除投标人应承担的责任。同时最终接入系统设计以电网审查批复为准。供电局批复文件中要求增减的设备,不调整合同总价。

(6)关于项目工程,本项目严格依据合同约定交流侧、直流侧容量进行建设,原则上建设装机容量不得超出规划装机容量,且超量部分不予结算。如实际直流侧建设容量未达到规划容量,则依据合同约定,容量差额部分按照本项目直流侧每瓦综合单价据实进行核减。直流侧每瓦综合单价=合同总价÷投标总容量(直流侧)。

(7)施工项目部硬件设置和施工方管理人员配置需满足附件13《国家能源集团业主项目部标准化管理手册》的相关要求,项目开工前现场安装好安全监控视频系统,并将信号送到招标人相关岗位及国家能源集团广东电力有限公司,每个工作面至少一个监控摄像头,施工作业期间全程监控。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3)(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MWp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1MWp及以上光伏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1MWp及以上光伏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1MWp及以上光伏项目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管理人员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1)本项目允许分包,相关分包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母子公司等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如果投标人同时满足设计和施工的资质要求,需在投标文件格式.承包人建议书(四)分包方案中明确在本项目中承担的工作内容(同时承担施工、设计工作,或承担其中一项工作,另一项分包),未在投标文件格式.承包人建议书(四)分包方案中明确的,视为同时承担施工、设计工作,则需同时满足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人员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1-21 18: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1-27 16:00: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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