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浙江公司舟山电厂设备检修外委加工及零星设备维护保养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浙江舟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定海白泉镇外山咀,距离市区16公里,厂区占地面积1451亩,目前装机容量为665MW。公司作为“九•五”期间省重点工程,始建于1996年,1、2、3号机组于分别于1997年11月、2004年3月、2010年10月投入商业运行。第四台350MW机组——国内首台新建“超低排放”燃煤机组于2014年6月投入商业运行。一期两台机组(#1机、#2机)于2020年底全部退役。目前舟山电厂在建三期工程#5、#6号机为660WM,将于2024年投产。机组在日常维护及检修期间,对急需使用的非标件进行加工,对损坏的设备进行修复,对零星设备进行维护保养,而本公司无此能力,需委托相关单位进行外委加工。
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服务范围为 浙江舟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设备外委修理加工及叉车、电动卷帘门、电焊机、直流充电机、二氧化碳压缩机等零星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以及炉膛内检修平台安全防坠器检验等工作。(项目具体范围和事项详见“第五章 供货要求”。)
计划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开始,总工期36个月,其中外委的零星设备维护保养服务工期:2025年5月1日开始,至外委的设备修理加工工期结束止(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如果在这期间合同费用发生完毕则合同终止。
服务地点为: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白泉镇外山嘴国能浙江舟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内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机组机械加工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1-2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1-29 16:00: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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