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电投永利(中卫)新能源有限公司 300 万千瓦光伏基地项目接入系统设计技术服务招标已批准,招标人为宁夏电投永利(中卫)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受宁夏电投永利(中卫)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宁夏电投永利(中卫)新能源有限公司 300 万千瓦光伏基地项目接入系统设计技术服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宁夏电投永利(中卫)新能源有限公司 300 万千瓦光伏基地项目总投资约 87 亿元,占地面积约 11.5万亩,项目装机容量 300 万千瓦:交流侧装机容量 3000MW,直流侧装机容量 3600MWp。
2.2 计划工期:
本项目工作期限为自本项目合同签订后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交项目资料齐全之日起,15 日内完成接入系统报告编制,25 日内完成接入系统评审并取得接入审查意见。最终以招标人根据相关规定及内部要求对该报告进行验收合格后为止。
2.3 招标编号:CWEME24-NT12-FW03
2.4 招标范围:
编制宁夏电投永利(中卫)新能源有限公司 300 万千瓦光伏基地项目接入系统设计方案。
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接入方案分析及技术比较、相关电气计算及校核、保护、自动化及通信方案。
投标人组织并配合国网宁夏电力公司相关部门对报告进行评审,投标人根据评审意见对报告进行最终修改
完善直至评审通过并取得国网宁夏电力公司出具的评审意见及批复文件。2.5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咨询
单位资信证书甲级(专业:电力)或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甲级(专业:电力行业);
3.2. 2021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 2 个编制电网接入系统设计及评审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
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招标。
3.4 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投标前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投标前尚未解除的);不得被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
单”,“黑名单”中所列公司处罚有效日期晚于投标截止日的限制参与此次投标。
招标文件售卖截至时间:2024-11-28 1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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