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项情况:已批复立项,2022 年 12 月获得赣发改能源【2022】1005 号《关于分宜发电厂 2×1000MW 机组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2024 年 4 月获得《江西省发 展改革委关于分宜发电厂 2×1000MW 机组扩建工程项目核准变更的批复》,项目完成技术 路线变更(二次再热改一次再热)核准批复。本项目已于 2024 年 6 月 25 日通过公司董事会投资决策会议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20%为企业自有资金作为资本金,其他建设资金拟用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约 17.5km,距离东南面的新余市约 18km,与其西南面的分宜电厂老厂址 相距 24.5km,高速铁路及沪昆高速公路由厂址南面穿过,分别与厂址相距 9.5km、11km, 距离东面的浩吉铁路约为 1km,距离东面大广高速公路约为3km,距离南面凤阳-双林公路约 1.8km。
建设规模:工程建设规模为 2×1000MW 超超临界一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 烟气脱硫、脱硝设施。
项目整体进度: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4 年 12 月(主厂房浇筑第一方混凝土),计 划工期为 26+2 个月。(若工期有变化,则以实际工期为准)。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招标编 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要求 |
招标信 息服务 费(元) |
1 |
2 024-11- 01-945- 01 |
项目 EPC 总承包 |
涵盖本项目 2×1000MW 燃煤发电 工程项目所有建设工程,包括但 不限于勘察设计(不含初步勘察 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设备催 交、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 理、调试、试运行、验收、培训、 技术服务、移交生产、性能质量 保证、达标投产、工程质量保修 期限服务的全过程总承包,包含 创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创国家 优质工程奖,争创国家优质工程 金质奖等其他费用。以招标文件 第二卷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为准。 |
计划工期:24+3 个自然月 (730+90 个自然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 年 12 月 31 日(主厂房基础垫层 浇第一方混凝土),计划投 产时间:第一台机组 2026 年 12 月 31 日,第二台机组 2027 年 3 月 31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7 年 3 月 31 日。 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方 书面通知为准。(详见第二 卷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
1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 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近 18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 安全责任事故,近 12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系统 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通 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6)非联合体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 得在同一标段投标。联合体投标人:不同联合体的成员间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 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7)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 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8)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 范围和处罚期内。
3.2 专项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条资质要求:
1)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 甲级资质。
2)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业绩要求:
1)业绩要求(非联合体):近 10 年(自2014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签订 合同时间为准)至少具有 2 项独立承担的国内单机容量 1000MW 火力发电机组工程 EPC 总承包合同业绩,且其中至少 1 项业绩已投产 1 年及以上。
2)业绩要求(联合体):
联合体牵头方:近 10 年(自2014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 准)至少具有 2 项国内单机容量 1000MW 火力发电机组工程 EPC 总承包合同业绩,且其中 至少 1 项业绩已投产 1 年及以上。
联合体成员方:近 10 年(自2014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 准)至少具有 1 项国内单机容量 600MW 级及以上超超临界燃煤机组的主体工程施工或设 计业绩,且已投产 1 年及以上。
业绩须提供该项目的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页),已投产业绩 还需提供该项目的竣工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4)项目经理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 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或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书(B 证);
② 近 10 年内(2014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至少 国内 1 个 600MW 等级及以上超超临界燃煤机组的 EPC 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需提供合同 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载明项目经理信息的页面、签字页)、竣工证明(竣 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③ 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提供此项承诺)。
(5)专职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应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牵头方必须为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成员 数量(含牵头方)不得超过 3 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 年 11 月 22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8 日 23 时 59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