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清水河中弘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二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兴义市清水河中弘农业光伏电站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贵州省能源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黔能审批(2021)16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兴义市中弘新能新能源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 2.2建设规模: 建设光伏发电装机100MW及集电线路,新建110KV升压站1座及送出线路、对侧间隔改造;拟用地面积1500亩,釆用农光互补模式建设,建设农业基础设施,支架低端高度不低于1.8米。【具体装机容量以直流侧120WM,交流侧100MW为标准,含储能系统(按建设规模容量10%,2小时运行标准配置)】。 2.3最高投标限价:4.03元/wp 2.3计划总工期:6个月。升压站、集电线路、送出线路、对侧间隔扩建 3个月,光伏区6个月。设计周期30日历天,且在施工工期内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2.4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交钥匙工程项目(其中组件、逆变器为甲定乙购)。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征地手续办理(含土地出让金)、临时租地和以租代征用地、以及相应的青赔补偿,光伏场区、集电线路、场内及场区间的道路、110kV升压站及送出线路、附属设施、对侧间隔改造、储能系统的设计及建设,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设备采购、工程调试、项目并网、项目合规手续办理(含电网手续办理)、项目整体验收、消缺、生产准备、试运行、验收后试验等交钥匙工程。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或者施工资质: (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①、②、③项资质要求之一: ①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②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①、②资质要求之一: 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②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 3.2.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1投标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9日每日08时30分至17时00分。 4.2投标 4.3报名要求提交的资料: 4.3.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3.2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3.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具有施工资质的投标人提供); 4.3.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3.投标人资格要求
4.投标报名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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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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