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 山东省济南邮区中心2025年车辆保险服务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济南实益工程管理咨询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 山东省济南邮区中心(适用于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 济南市邮件集散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 山东省济南邮区中心2025年车辆保险服务项目三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 山东省济南邮区中心2025年车辆保险服务项目三次
二、招标编号:SDYZ-YQZX-2024-1111
三、项目概述:
本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 山东省济南邮区中心2025年车辆保险服务项目三次。
四、招标内容:
该项目服务内容为为济南邮区中心自有车辆购买车辆保险,济南邮区中心自有车辆857部(济南中心839部、航空中心18部),按车型分别购买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额300万)、车上人员责任险(保额100万/座),服务期1年,总预算399.53万元。本次采购招标按照商业险自主定价折扣系数0.5作为报价上限。本项目不分包,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名,第一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承诺不高于第一名价格的第二中标候选人为后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分别与济南中心和济南航空中心签订合同。详细技术指标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拦标单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保监会注册公司,并获得中国保监会批准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风险综合评级在B类及以上。
(二)保险公司所提供的险种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保险标准。
(三)投标人要提供以下车险内容:1、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2、车辆损失险;3、第三者责任险;4、车上人员责任险。
(四)投标方需为一般纳税人,承诺能够开具邮政企业所需的可抵扣税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投标方应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包括报案
(六)投标人提供的资料文件和业绩情况均真实有效,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
(七)投标人须承诺:中标通知书下发后7个工作日内,按照中标总价款的5%确定的履约保证金缴付金额,缴付履约保证金并支付到采购人指定的账户或提供同等金额的银行保函,作为中标供应商履行合同项下义务的保证。如到期仍未缴足保证金的,视为投标人自动弃标。合同期满后,在投标人完全履行合同各项义务的情形下,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结清各项款项、考核项等费用后,剩余保证金退还给投标方(不计利息)。(须提供承诺书)
(八)投标人参加此项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在以往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无负面社会影响。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 “信用山东”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九)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十)被邮政企业列入采购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不能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十一)在与山东省内邮政企业以往合作项目存在纠纷争议、解除合同等尚未处理完毕的,不能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十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十三)供应商须承诺如实提供本单位法人、董事、监事、高管、直接与邮政企业对接人员的亲属在邮政系统工作情况,亲属关系范围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并承诺不影响本项目采购公正性。
(十四)采购合作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或出现虚假承诺、提供虚假发票、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小金库”、商业贿赂等行为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纳入黑名单管理。
(十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十六)投标主体应与为本项目所提供的资产、产品或技术服务的所有者、中标后合同签约主体、费用结算实体等保持一致,如投标主体无法与以上主体身份保持一致,须提供产权证明、关系证明(如控股或隶属关系证明等)及法律经济纠纷责任承诺书。
六、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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