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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双鸭山热电厂贮灰场灰渣堆筑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11-26     浏览:0    
核心提示:2025 年贮灰场灰渣堆筑工程项目已由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批准,建设 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比例为 100%
   2025 年贮灰场灰渣堆筑工程项目已由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批准,建设 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比例为 100%,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项目名称:2025 年贮灰场灰渣堆筑工程项目
2.3 建设地点:双鸭山市尖山区
2.4 建设规模:400MW
2.5 计划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本合同规定的 60 万吨粉煤灰、炉渣数 量运完为止。  
2.6 招标范围:将双鸭山热电有限公司机组运行产生的粉煤灰、炉渣 (数量 60 万吨)装车,运往双鸭山热电有限公司贮灰场进行堆积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 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  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  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  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 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 输经营许可证》 。
3.2.2 企业业绩要求:无
3.2.3 人员资质要求:无
3.2.4 人员业绩要求:无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3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4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 录。
3.3.5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6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 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 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 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4 年 11 月 26 日 至 2024 年 12 月 06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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