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山鼎四期住宅项目园林景观绿化工程,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江山鼎四期住宅项目园林景观绿化工程。 2.2招标编号:ZGBY-ZHXY-2024-0077。 2.3项目概况:江山鼎四期住宅项目总建筑面积为20880.04㎡,地上建筑面积为13255.72㎡(其中:小高层(10F)共2栋建筑面积7672.37㎡、别墅(4F)共4栋建筑面积5583.35㎡,包括住宅相关配套设施),地下车库建筑面积为7624.32㎡。本项目为毛坯交房(仅考虑公共区域精装修)。 2.4招标范围: 江山鼎四期住宅项目园林景观绿化图纸范围内的软景、硬景(含水景)、水电安装,即景观施工范围内的道路、地面铺装、场区内绿化、雕塑、小品、给排水及电气安装等,具体实施范围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为准,实现设计功能要求。 2.5建设 2.6工期:展示区施工工期:30日历天,大区施工工期: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7质量要求:乔木及小灌木成活率达到100%,地被及色带植物郁闭度不得低于95%,达到国家验收标准和发包人设计图纸要求,并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竣工验收,工程无人员伤亡。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当地政府的有关规范、规定,符合发包人的要求。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近3年内(2021年1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有至少2个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含)以上的园林景观工程业绩。 3.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至少担任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含)以上的园林景观工程的项目经理,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投标人拟派的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应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6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7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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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365tra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