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 全市劳务派遣服务入围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青岛市 全市劳务派遣服务入围项目,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青岛市 全市劳务派遣服务入围项目
2、项目编号:0627-24ZJ0012745
3、采购内容:青岛市 全市劳务派遣服务,具体派遣地点为青岛市各区市 ,派遣人员共682人,详见采购文件。
4、服务期限:2年。
5、项目预算价:合计32.74万元。
6、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获得行政许可机关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具有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的,经营业务项目为劳务派遣的企业法人资质。
2.注册资本原则上不得少于人民币 500 万元;跨地市范围提供劳务派遣服务的,注册资本应在人民币 1000 万元以上。
3.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和设施;跨地市范围提供劳务派遣服务的,应承诺在具体地市开展业务前,在相关地市设置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4.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5.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信用山东”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成交方不得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
6.须提供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企业开户行出具的资信情况证明。
7.与邮政企业无劳务承揽或业务外包合作关系。
8.投标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能够提供采购人所需增值税专用发票(6%)。
9.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在以往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无负面社会影响。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11.与采购人存在合同纠纷争议的,尚未处理完毕的供应商,不得报名(须提供承诺书)。
12.投标人承诺业务合作中若出现弄虚作假行为或出现虚假承诺、提供虚假发票、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小金库”、商业贿赂等行为,将纳入甲方投标人“黑名单”统一管理。
13.投标人被邮政企业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4.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承诺书)。
15.供应商须承诺如实提供本单位法人、董事、监事、高管、直接与邮政企业对接人员的亲属在邮政系统工作情况,亲属关系范围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并承诺不影响本项目采购公正性。
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四、信息填报及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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