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鄂州发电公司3年(2025-2027年)全厂安防保卫服务项目已获批准实施,项目资金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湖北能源集团鄂州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湖北能源集团鄂州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鄂州发电公司)位于鄂州市华容区葛店镇东北面约2km黄家矶上游南岸,东距鄂州市38km,西距武汉市约30km。
鄂州发电公司按占地情况,分为厂区和厂外生活区。其中厂区分按区域分为生产区、非生产区。生产区域和非生产区以电厂1号路门卫院墙为界,院墙内范围为生产区域,院墙外为非生产区;生活区位于厂区以南,距离厂区大门约400米处。
2.招标范围
负责公司的安全保卫服务工作,按一级反恐安防标准,负责进行所辖区域治安管理,以及进入所辖区域内的人、车、物的秩序规范管理等。提供24小时安全保卫服务和日常治安管理(主要工作内容:执勤、巡逻、监控、维稳、消防应急、交通、反恐、处理突发事件等)。项目配置为固定值守岗10个、固定片区巡逻岗4个、流动巡逻岗1个。
3.服务期
服务期为36个月,预计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具体实际服务开始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服务截止时间顺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且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2)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年及以上的安保服务业绩。(合同期限须不低于12个月,以每12个月为1个年度;合同期末,不足1个月的,按当月自然天数折算。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期内任一个月发票扫描件等业绩证明材料);
(3)财务要求:2022、2023年财务两年无连续亏损(应附2022、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5)人员要求:项目现场管理人员(保安队长)须具有市级及以上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员证或保安员职业资格证,须提供2023年6月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至少12个月的社保证明。
2.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2024年11月28日11时00分到2024年12月05日17时00分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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