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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乌昌新能源公司后勤服务(2年)(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4-11-28     浏览:0    
核心提示:乌昌新能源公司后勤服务已由新疆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审批、核 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建设资
  乌昌新能源公司后勤服务已由新疆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审批、核 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贷款,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服务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项目名称: (新疆公司)乌昌新能源公司后勤服务(二次)
2.3 建设地点:托克逊县、达坂城区、哈巴河县、木垒县、温泉县、尼勒 克县、昆玉市、新投项目。
2.4 建设规模:1090MW
2.5 计划工期: 自合同签订生效后 2 年
2.6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托克逊风电开发有限公司、乌鲁木齐 达坂城风电开发有限公司、哈巴河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木垒风电开发 有限公司、温泉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尼勒克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昆玉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新投项目后勤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 范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 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 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  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  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 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无。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 5 年(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须至少 具有 2 个与本项目相同或类似服务业绩。
3.2.3 人员资质要求:无。
3.2.4 人员业绩要求:无。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 要内容页)。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无。
(3)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 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 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 录。
3.3.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 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 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 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4 年 11 月 26 日 至 2024 年 12 月 09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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