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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各企业安全保卫及消防服务打捆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4-11-28     浏览:0    
核心提示:浙江分公司区域各企业安全保卫及消防服务打 捆采购建设资金来自建设资金来自公安消防费:100%项
 

  浙江分公司区域各企业安全保卫及消防服务打  捆采购建设资金来自建设资金来自公安消防费: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服务项目的进 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项目名称:浙江分公司区域各企业安全保卫 及消防服务打捆采购-2024 年 12 月
2.3 建设地点:浙江分公司下属各单位
2.4 建设规模:1 项
2.5 计划工期:计划服务期限为 36 个月
2.6 招标范围:(1)浙江乌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工作量为:承担一期 厂区的生产区域、生活区域、办公区域的保安服务、消防安全服务工作, 包括一 期厂区的保安门卫值守、警卫执勤、电子监控、 2 辆电动摆渡车的日常管理和运 行、一期厂区内日常交通安全监管、火灾扑救、灭火器箱和室内消火栓箱定期检 查、消防车辆检查维护、涉及人身的抢险救灾和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 服务期限 36 个月(计划自 2025 年 04 月 01 日至 2028 年 03 月 31 日)
(2)浙江绍兴江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工作量为:厂区的生产区域、 生活区域、办公区域的保安服务、消防安全服务工作,包括厂区的保安门卫值守、 警卫执勤、电子监控、厂区治安巡逻、厂区内日常交通安全监管、火灾扑救、灭  火器箱和室内消火栓箱定期检查、消防车辆检查、涉及人身的抢险救灾和突发事  件处置等工作,服务期限 36 个月(计划自 2025 年 09 月 01 日至 2028 年 08 月 31  日)
 
(3)浙江江山新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工作量为:负责厂区内的安  全保卫、防盗、防暴力破坏工作;负责与驻地公安机构沟通工作内容;预防和制 止侵害发包方事件的发生;安保服务项目人员配置及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技 术规范要求为准;服务期限 36 个月(计划自 2025 年 2 月 1 日至 2028 年 1 月 31 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 ”、“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 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 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资质 证书。投标人须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备案登记,并提供证明材料(如为 网站截图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 5 年(2019 年 1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 订时间为准)须至少具有合同金额不低于 100 万元及以上的发电厂治安保卫和消 防服务业绩各 2 个(若治安保卫及消防服务为同一合同标的内容,视为治安保卫 和消防服务业绩各 1 个),且合同服务期 1 年及以上。
3.2.3 人员资质要求:消防队长应持有下列证件之一:注册消防工程师、武 警消防退伍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 员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学员证。
3.2.4 拟派消防队长须担任过  1 个及以上消防服务的消防队长业绩,需提供 投标单位缴纳社保证明。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签订时间、签字 盖章页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消防队长业绩需提供合同(至少包含 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若合同中无消防队长姓名,须提供 对应的成果文件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 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  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  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4 年 11 月 28 日至 2024 年 12 月 12 日 17 时 00 分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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