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辽宁亿恩项目管理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业主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项目名称:业主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2、 招标编号:PJYZ162
3、 项目概述:盘锦市 、邮件处理中心、大洼区 、盘山县 4处食堂的食材(粮油类、猪肉禽肉类、蛋、海鲜类、豆制品、蔬菜类、干调类等)(含配送),年预算333.924万元,按月结算。预算费用在本单位财务成本预算计划内,列支:福利费。
4、 招标内容:
包号 | 包组内容 | 最高限价 | 菜品种类及数量 | 服务期 |
1 | 业主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 标准价格的100% | 详细见盘锦市 食堂食材明细表 | 一年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本项目/包最高投标限价为标准价格的100%,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3)结算价格=标准价格×折扣(供应商报价),标准价格即为食堂管理员或食堂管理员授权人员与中标供应商每月月中和月末(共两次)一同对当地钻井批发市场、辽西批发市场、大润发连锁超市上述三种大型市场询价食材价格的平均值。
5、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须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4)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7)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次投标。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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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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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