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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朝阳市分公司新春对联福字等营销用品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24-12-02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业主新春对联福字等营销用品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辽宁明正项目管理 受业主委托,就业主新春对

业主新春对联福字等营销用品采购项目

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辽宁明正项目管理 受业主委托,就业主新春对联福字等营销用品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业主新春对联福字等营销用品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LM0402012024072-1

3、招标内容:对联(家庭版两款)、对联(商用版)、老黄历、挂历、台历、中国节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1)项目分1包,预算90万元。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最高限价:90万元,分项限价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及分项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3)供货期限:在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按招标人要求应在10日内,向招标人提供本规范书要求的全部货物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4、投标人资格条件:

4.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4.2.投标人须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函,并标明税率)。

4.3.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4.5.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次投标。

4.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5、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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