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核工院广东廉江核电项目一期工程码头物流运输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资金来源:项目建设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广东省廉江市
服务概况:廉江核电项目大件码头选址于龙头沙渔港南防波堤南侧约 300m 处,码头平台通过栈桥与后方陆域衔接,距廉江项目现场约 10km,为满足海运 物项至项目现场的运输需求,现就相关物流运输服务进行招标采购。
2.2 招标范围
通过海运驳船到达码头后的大件设备吊装、运输工作(设备清单包括但不限 于招标文件下册附录 A 广东廉江核电项目一期工程海运大件设备清单),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
1) 驳船上吊(索)具挂钩、设备绑扎(包含大件物项及随船的附件箱、工 装、工具等所有船上物项);
2) 吊装期间的起重指挥、司索工作;
3) 设备就位运输车辆后的摘钩、卸载、封车等;
4) 提供吊(索)具工具(包括专用吊具),吊装期间的设备防护、维护工 作(包含投入的材料、设施);
5) 从码头到核电厂区内大件设备安装吊装点、或仓库、或发包方指定区域 的一次运输工作;
6) 随大件设备一同海运至码头的附件箱、工装、工具等, 从码头到核电厂 区内大件设备安装吊装点、或仓库、或发包方指定区域的一次运输工作;
7) 设备运输至指定地点后的解绑扎工作,等待卸货期间的防护、维护、监 护工作等;
8) 场外、场内吊装、运输需办理的相关文件、手续, 保证相关工作开展符 合法律、法规要求。
2.3 计划工期
计划开始时间:2025 年 1 月 10 日,计划结束时间:2028 年 12 月 31 日, 具体以发包人书面通知的时间为准。
3. 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 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具备电力大件运输总承包甲级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道 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大型物件运输)。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五年内应至少具有一项与本招标项目类似大件运输服务业 绩。
3.4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具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书(B 类),并具有类似项目管理经验。
3.5 财务要求: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连续三年通过社会或政府审计,且审核无重 大问题。
3.6 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 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没有处于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 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 名单”;
(4)投标人没有处于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未被列入招标人供方黑名单和冻结名单(评标期间尚未解除冻结的)。
3.7 其他要求:
(1)通过 GB/T19001(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GB/T24001(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及 GB/T45001(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2)近 18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 安全责任事故,且近 12 个月(含, 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国家 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3)近 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未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 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4)当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a) 被责令停业;b)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
资格;c)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 年 12 月 02 日至 2024 年 12 月 09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
热线服务: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30(法定节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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