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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停车场光储充一体化示范性项目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12-04     浏览:0    
核心提示:郑州航空港区淮海路比亚迪停车场光储充一体化示范性项目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郑州航空
 郑州航空港区淮海路比亚迪停车场光储充一体化示范性项目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区淮海路比亚迪停车场光储充一体化示范性项目PC总承包项目,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招标人为河南铁建投新基建有限公司。受河南铁建投新基建有限公司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区淮海路比亚迪停车场光储充一体化示范性项目PC总承包项目

2.2 项目编号:0635-2401G1240ZZ

2.3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郑州市航空港区淮海路比亚迪园区停车场内,共规划104个充电车位。本项目建设内容分为电气工程及土建工程,其中本项目电气工程包括光伏系统、储能系统及充电站系统的所有内容;本项目土建工程包括:新建新能源光伏车棚及基础、新建电动汽车充电机柜、配电箱、箱变、储能柜等设备基础。光储系统规模约为:本工程光伏发电系统在淮海路停车场停车位上建设光伏车棚,共占用约428个车位,可利用面积约为8960平,装机容量约为1.998MWp,发电模式为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配置单晶硅610Wp组件3276块,采用低压0.4kV并网,共设置8个并网接入点,50千瓦逆变器3台,150千瓦逆变器11台,630千伏安箱变4台。储能系统:选用磷酸铁锂电池,建设规模3×(100kW/215kWh),考虑实际应用环境,储能设施需具备光伏接入、市电接入、交流输出能源控制等功能。快充区域配置充电主机2套,每套主机配置1台超充(1桩1枪),11台快充(1桩1枪);慢充区域配置80台7千瓦一体式单枪交流充电机;合计104根充电枪,共计104个充电车位。低充区域配置4套电动自行车充电系统,可供48辆电动自行车同时充电。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包含协助招标人办理相关手续、采购、施工、竣工验收(包含电力接入上网及供电局验收送电等)、移交前维护、交付投产、质保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含缺陷责任期)等全过程内容。

2.5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

2.6.1设备材料质量要求:合格尺寸,外观、性能符合标准且符合产品规格书的指标定义,可靠性满足设计要求,满足合同要求。

2.6.2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电力行业、电网企业要求的合格标准,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要求最高的标准为准。

2.7 工程安全标准和要求:按国家、河南省和郑州市有关规定做好现场安全施工,实现安全事故零伤亡。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或联合体中任意一方成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投标人(或联合体中任意一方成员)须具有国家能源局(或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级为承装五级、承修五级、承试五级及以上)。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中任意一方成员)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具有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电力工程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关键页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4项目经理要求:

3.4.1投标人(或联合体中任意一方成员)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需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社保关系(2024年1月1日以来连续六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且需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证明),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

3.4.2投标人(或联合体中任意一方成员)拟派项目经理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担任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电力工程类似项目业绩项目经理职务,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关键页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合同中未体现项目经理的,需提供业主单位或第三方单位的证明文件。

注: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可重复使用。

3.5 财务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自2021年1月1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以上规定年份的,按已有年份提供,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企业财务报表。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自2021年01月01日以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状态(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2)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自2021年01月01日以来均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提供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证明,网页查询结果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后,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须完整填写被执行人姓名/名称及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投标人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结果证明。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

对于投标人(3)(4)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7.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3.7.3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7.4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超过2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3日上午9时00分至 2024年12月8日下午17时30 分。(节假日期间可正常获取招标文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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