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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改质沥青合格供应商征集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12-04     浏览:0    
核心提示: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改质沥青合格供应商征集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在收到合格供应商入选、中标
   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改质沥青合格供应商征集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在收到合格供应商入选、中标结果通知书后与项目业主签订年度合格供应商供货合同。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青海桥头铝电有限责任公司属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是以铝冶炼、铝产品 深加工、阳极炭素生产三大产品为主的大型国有企业,位于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桥头镇宁 张公路 30 公里处,注册资本 14.134 亿元。

2.2 招标范围及交货地点

2.2.1 招标范围

2.2.1.1 青海桥头铝电有限责任公司改制沥青合格供应商征集该项目的其他方面如果在本供货范围及工作内容中没有提到,但对该项目的安全可靠 运行是必需的,也应包括在供货范围及工作内容之内。

2.2.2 交货时间:本次招标的改质沥青合格供应商的选择,将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的规定进行评审和选择。各投标人在收到改质沥青合格供应商入选通知后,须  与青海桥头铝电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改质沥青年度合格供应商供货合同,在供货合同有效期 内,入选改质沥青的合格供应商,必须参与改质沥青在合同有效期内的每次采购询比价。

2.2.3 交货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桥头镇宁张公路 30 公里处青海桥头铝电有限责 任公司炭素分厂一期沥青罐内。投标人提供的改质沥青除符合有关国家、行业标准外,必须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条款的 质量要求。

2.3 主要工作内容

2.3.1 招标内容

2.3.1.1 青海桥头铝电有限责任公司改制沥青合格供应商征集

2.3.1.2 主要物资:改质沥青,所供物资标准应符合国标技术规范。

2.4 主要工作内容

2.4.1 本次招标的改质沥青合格供应商的选择,将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的 规定进行评审和选择。各投标人在收到改质沥青合格供应商入选通知后,须与青海桥头铝电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改质沥青年度合格供应商供货合同,在供货合同有效期内,入选改质  沥青的合格供应商,必须参与改质沥青在合同有效期内的每次采购询比价。

2.4.2  年度合格供应商供货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合 同期限为一年。青海桥头铝电有限责任公司改质沥青将在年度物资供货合同到期前对合格  供应商进行评审,评审合格的供应商续签下一年度供货合同;评审不合格的,将不再续签  下一年度物资供货合同,并同时终止(或取消)其该类物资的合格供应商资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3.2 投标人经营状况 良好 ,具有 良好 的资信和信用 以 “ 中 国执行信息公开 网 ” 及“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查询为准没  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  被 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3 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 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 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3.5 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 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

3.6 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 内。

4.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改质沥 青生产企业。

4.2 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有机产品)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 险货物运输)资质。如果改质沥青生产企业不具备运输资质,本项目运输部分允许分包,分包人应具有道 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运输)资质,合同商谈时须提供拟委托运输单位资质证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仅运输部分允许分包。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5.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 年 12 月 2  日至 2024 年 12 月 8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 热线服务: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30(法定节日除外)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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