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学建设(海南) 环湾滨海新区港产城融合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六标段规划九路桩号BK1+340至BK2+052段和规划九路北延段AK0+000至AK0+280段土石方专业分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HXJS(HN)-2023-19-ZY-ZB-001 )
1. 招标条件
中化学建设(海南) 环湾滨海新区港产城融合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六标段规划九路桩号BK1+340至BK2+052段和规划九路北延段AK0+000至AK0+280段土石方专业分包工程(招标编号:ZHXJS(HN)-2023-19-ZY-ZB-001)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土石方专业分包工程(见附表一)已具备招标条件。
2. 招标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十二届第86号);
2.2《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委2013年第23号令);
2.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8〕698号);
2.4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3.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1项目概况
本工程包含施工范围:包含规划九路北延段为城市次干路,长约0.792km,红线宽度30m;规划九路为城市支路,长约2.05km,红线宽度15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给水工程 、中水工程 、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电气工程(照明工程、电力管道工程、电信管道工程)等,本次招标范围为六标段规划九路桩号BK1+340至BK2+052段和规划九路北延段AK0+000至AK0+280段土石方专业分包工程的工作内容。
项目建设
施工工期:450 日历天。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
3.2招标内容
详细清单见附件一。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1 投标人须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1.2投标人应具有签订合同的资格和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4.1.3分包需有承接项目足够的人员、机械和设备。
4.1.4分包单位对承接的项目属地必须有一定的了解和熟悉程度。
4.1.5 施工资质要求: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放的营业执照,且执照范围内应含括土石方施工工程。
4.2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服务能力。
4.3履约信用要求:履约信用良好,近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
4.4 其他要求:投标人被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和所属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良企业(个人)名录”或“供应商黑名单”中,不得参与投标。
4.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招标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投标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招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4.6 本次项目是否接收联合体: 不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