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 盐碱 动力装置节能降碳升级改造项目脱硝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02-2440CITC7330)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 盐碱 动力装置节能降碳升级改造项目脱硝系统采购,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概况:盐碱 动力车间现有四台 6MW 汽轮发电机及四台75t/h锅炉,为热电联产锅炉机组,承担着化工装置以及冬季民用采暖等用汽、供电任务。目前运行方式为,四机四炉运行;蒸汽主要为纯碱、精制盐生产所需及冬季厂区、当地采暖用汽,高峰期用汽为 260t/h(包括发电及采暖用汽)。电力系统为孤网运行,电压等级 6kV,高峰期用电负荷 21000kW/h。本脱硝工程适用于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 盐碱 动力装置节能降碳升级改造项目2×135t/h循环流化床锅炉,本项目须采用非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NCR)+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联合脱硝方式,还原剂采用厂区液氨,经管道 2.2采购1套完整的脱硝装置,包括但不限于成套设备的设计、采购、运输、安装、调试、试验及检查测试、试运行、考核验收、消缺、技术服务、人员培训、配合取得环保部门的验收证书和最终交付投产、售后服务等涉及本项目的全部费用(含税)。 2.3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120个日历日内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2.4安装期:一般安装施工周期为具备安装条件后1个月内完工,具体安装周期以招标方与中标方约定时间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规范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企业;(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经营异常;(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 3.3投标人不得为《固定资产投资(含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商黑名单》及《生产经营性物资服务项目供应商黑名单》中列入的企业;(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4投标人须具有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