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normal style="BORDER-TOP: rgb(221,221,221) 1pt solid; VERTICAL-ALIGN: baseline; BACKGROUND: rgb(255,255,255); PADDING-BOTTOM: 0pt; TEXT-ALIGN: left; PADDING-TOP: 0pt; PADDING-LEFT: 0pt; MARGIN-LEFT: 0pt; LINE-HEIGHT: 18pt; PADDING-RIGHT: 0pt; TEXT-AUTOSPACE: ideograph-numeric; MARGIN-RIGHT: 0pt; TEXT-INDENT: 24pt; mso-char-indent-count: 2.0000; mso-pagination: widow-orphan; mso-line-height-rule: exactly; mso-border-top-alt: 0.2500pt solid rgb(221,221,221)">福州公安处机关食堂食材配送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博益 (福州市东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703室)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BY-[GK]2024144
项目名称:福州公安处机关食堂食材配送采购
预算金额:9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9500.0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 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福州公安处机关食堂食材配送采购 |
1年 |
950000.00 |
项 |
批发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合格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应从其规定。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应是最新(有效)的,清晰的,有年检要求的应符合规定,有变更事宜的,变更文件应附齐全完整。
三、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根据税务机关的要求,供应商(除发票抬头为个人或政府部门等无税号单位外) 若因未及时提供或提供错误信息造成的开票问题,代理公司概不承担责任(不提供换票或补票等服务)。
(4)投标保证金退还事宜:
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将《退回保证金说明函》(含清晰准确的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复印件)另册制作一套并加盖公章装在一单独的信封内密封提交。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将合同原件(或加盖公章及骑缝章的复印件)及《退回保证金说明函》(含清晰准确的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复印件) 否则由此造成投标保证金无法及时退还的,代理公司概不承担责任。
(5)关于投标人名称:
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应与 除能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代理公司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出账账户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附1:账户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