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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有限公司“宁湘直流”配套新能源基地中卫300万千瓦光伏复合项目(二期200万千瓦)生态调查评价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12-06     浏览: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新能源有限公司宁湘直流配套新能源基地中卫300万千瓦光伏复合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新能源有限公司“宁湘直流”配套新能源基地中卫300万千瓦光伏复合项目(二期200万千瓦)生态调查评价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宁湘直流”配套新能源基地中卫300万千瓦光伏复合项目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腾格里沙漠东南部,地貌现状以荒漠为主,地形起伏较大。项目场区南侧紧邻乌玛高速,东侧约8km处为迎闫公路,距离中卫市区约25km,项目总占地面积约85000亩。光伏场区内部原始地貌为沙丘分布连续,多为活动沙丘,高度一般为10~20m,项目区域地处温带干旱气候区,具有典型的大陆性季风气候和沙漠气候的特点。春季寒冷干燥,风沙猛烈,夏季干旱炎热,昼夜温差大,秋季微寒,温度适中,冬季寒冷。项目区年平均气温8.4℃,年均无霜期167天,年均降水量180毫米左右,年均潜在蒸发量3000毫米。
《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在严格保护生态的前提下,鼓励在沙漠、戈壁、荒漠等区域选址建设大型光伏基地。在此背景下,光伏复合项目在施工前设计了植被保护方案,施工后开展了全面的防沙治沙和生态修复措施。为厘清项目区基本生态本底状况及动态变化趋势,科学评价项目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措施成效,全面评估施工前后区域生态系统格局、结构与功能的变化情况,为后续沙漠地区光伏电站建设和荒漠化治理提供理论支撑和技术指导,需对“宁湘直流”配套新能源基地中卫300万千瓦光伏复合项目(二期200万千瓦)光伏区域进行生态调查评价。
2.1.2招标范围:对“宁湘直流”配套新能源基地中卫300万千瓦光伏复合项目(二期200万千瓦)光伏项目实施区域进行生态调查评价,主要工作内容包括:(1)根据生态调查评估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方法和科学研究进展,结合项目实施区域实际情况及工程相关建设资料,构建科学合理的大型沙漠光伏电站生态评估体系,制定完善可行的生态调查评估方案。
(2)采用高分遥感影像及航拍影像,对项目建设前后区域不同时期(每年4次、服务期为三年半)的土地利用及植被类型、分布和覆盖度等开展遥感调查监测,识别项目区域土地利用变化及不同季节植被变化等时空动态特征。(3)对项目区域进行无人机航拍及地形测绘,地形测绘精度要求高程注记点相对于邻近图根控制点的高程中误差不应大于0.15米,地物点相对于邻近平面控制点的点位中误差≤0.5mm(图上),邻近地物点的间距中误差≤±0.4 mm(图上),等高线插求点的高程中误差≤1/3等高距(0.17米);图根点用GPS或全站仪支导线的方法,相对于图根起算点的点位中误差限差为50mm,相对于邻近图根点的中误差限差为150mm,高程中误差不得大于50mm。建筑区图根点密度应≥64点/km2。(4)开展项目区域自然本底和生态系统现场调查,对项目建设后区域不同时期的土壤理化性质(包括但不限于不同深度土壤剖面的机械组成、有机质含量、容重、孔隙度、水分、pH、电导率、盐度、总氮、总磷、总钾、可溶氮、速效磷、有效钾)、植被(包括但不限于类型、分布、覆盖度和净初级生产力)及动物(包括但不限于鸟类、哺乳动物、爬行动物)变化情况开展现场调查。土壤及植物调查样方应能够完整代表项目区的生态环境特征,涵盖不同光伏安装技术和不同类型生态修复技术区域,位置应覆盖整个项目区,总数量不少于150个。植被及动物调查工作累计不少于5次;土壤调查工作累计不少于3次,每次取样分层不少于4层;土壤调查工作每年不少于1次,取样分层不少于4层。(5)基于调查成果,评价项目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措施成效,系统评估光伏项目建设前后区域生态系统格局、结构与功能的变化情况,尤其是区域生态系统防风固沙能力变化情况,分年度撰写并提交年度区域生态调查评估报告以及结题报告,结题报告需通过国内生态环境领域知名专家组成的技术专家组(专家组中至少一名中国科学院或工程院院士)审查。(6)根据项目评估成果,配合业主对项目生态环境效益进行客观宣传,在主要科研刊物(中文核心或SCI二区以上)以本光伏项目实施与区域生态质量变化相关关系为研究主题发表科研论文6篇以上(其中至少2篇SCI二区以上)。
2.1.3服务期限(服务):预计总服务期42个月。
2.1.4质量要求:优质工程。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或课题执行起始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生态调查的服务合同业绩或课题研究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如投标人提供的为课题研究业绩,须提供课题任务书等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至少具有1个生态调查的服务或课题研究项目负责人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或课题任务书,若合同或课题任务书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2-06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2-11 16:00: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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