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公资告(2024)建字第1302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绿电花溪”花溪区电动自行车智慧充换电站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已由贵阳市花溪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2411-520111-04-01-859357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贵阳花溪城市运营服务管理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自筹: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新建电动车智能充电站(20路)共540台,新建智能换电柜(8仓)490台,新建40仓共享充电宝共310台,新建广告灯箱/机共620个。 2.3总投资金额:21641.4万元。2.4本标段概算金额:8344.88万元其中工程设计费概算金额 199.68万元,施工费(含设备采购及安装)概算金额8145.2万元。2.5计划工期:总工期12个月,其中设计工期1个月,施工工期11个月。 2.6招标范围:“绿电花溪”花溪区电动自行车智慧充换电站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其中,设计部分: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服务及咨询工作和竣工验收等项目)等全部设计服务工作;施工部分:含施工图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含设备采购及安装)、竣工交付、工程保修等全部相关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项目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施工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已中标未开工或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各成员应为独立法人,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人和各方成员单位的权力义务;并承诺牵头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由投标人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2)联合体成员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再次参加本次投标,否则投标均将被否决。 (3)如联合体成员具有相同专业资质,且联合体协议书有明确分工的,按其分工确定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
3.4各申请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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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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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ztb.guizhou.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