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张家口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刮板输送机焊接销轨外协长协采购项目招标人为 张家口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本项目采购标的为 张家口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焊接销轨外协长协采购项目,主要应用煤矿井下刮板机配套使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序号 |
产品名称 |
预计需求量(吨/年) |
权重 |
1 |
焊接销轨(主要工序包括下料、加工、焊接、热处理、喷漆) |
290 |
100% |
2.2 此项目最终确定1名中标人,1名备选中标人,合同签订按实际供货人报价执行;
2.3 首次中标单位需进行少量产品试制,首件验证和产品检验均达到技术标准,进行批量协作;
2.4 如中标人累计三批货物经检测质量不符合要求或无故出现延迟交付1个月以上的,则视为主动放弃供货权利,并解除其供货合同,未完成的供应份额由备用中标人承担;
其他说明:
2.5 项目焊接销轨毛坯根据张煤机工艺定额,需从张煤机付费领用,付费金额7050元/吨。投标人报价应综合考虑:原材料费+材料损耗+加工费+管理费等各类费用,不得在后续额外增加其他费用;
2.6 交货状态:喷漆后交货(如招标人负责喷漆,合同结算价格在中标单价的基础上减少194元/吨)。
2.7 本项目合同结算重量依据图纸工艺净重。
2.8 上述需求数量为一年预估量,具体发生量以实际为准。招标文件中各标的数量根据以往生产经验预估的年度需求数量,招标人不能保证本次招标的实际使用数量与预估数量相等。
2.9 本次招标报价中含13%增值税,如后期国家税率调整,签订合同时根据报价相应折算执行。
2.10 注:采购数量为1年期间预计使用量,实际供货可能出现偏离。
2.11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12 交货期:接到订单后30日内交货,按订单要求交货;
2.13 有效期:自合同签订起1年;
2.14 交货地点: 张家口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院内指定地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 投标人须为所投全部产品的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声明;
3.3 投标人须具有2021年至今焊接销轨或同类结构件产品业绩(需附合同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备注:
(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按投标人资格要求所述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产品相应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若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未提供的设备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网站查询为准,相关产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实际存在并有效的,则不否决投标;若经专家组查询复核,相关产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不存在或无效的,则否决投标。(如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