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化市城乡燃气信息化监管平台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遵化市城乡燃气信息化监管平台项目已由遵化市行政审批局以 遵审投资审字[2024]12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遵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遵化市城乡燃气信息化监管平台项目。
2.1.2.建设地
2.1.3.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为遵化市城乡燃气信息化监管平台项目,“平台”采用“1+5+8”总体架构,包括“1个综合性燃气行业信息资源库、5个技术支撑平台、8个应用模块”及配套应用终端建设、基础环境设施提升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1.4.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1.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招标,包含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要求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通信与广电工程或机电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3.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1.5信誉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1.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预留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落实扶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参加投标的大型、中型企业根据预留份额提供分包意向承诺函且符合上述要求,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