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
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
标段信息
1. 阜宁电厂2024-2027年度厂区安保服务(二次) 标段
发标日期
2024年12月10日
主要技术规格
招标人在厂区西门、北门两处处设置门岗保安,24小时不间断(三班倒)对进出厂区人员的证件、车辆牌照和进出门货物进行查验和登记,对厂区主要构建物(电控楼、检修楼、行政办公楼、值班侯班楼)进行巡逻、守护、安全检查、报警监控,承担厂区防恐、防火防盗及防疫工作等;招标人设置形象岗保安负责来往人员接待、登记和引导;设置保安队长岗位,负责保安的日常管理、训练、考勤、培训等工作。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本次安保服务招标服务期为三年。自合同签署后次月2日开始执行,总执行期3年,采用“1+1+1”模式。即:由招标人执行部门于每个服务年最后一个月,对投标人本服务年度的服务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合同不延续。考核合格,经招标人执行部门书面同意后,则合同有效期可延续至下一个服务年(1年);否则,则不予延续。服务期限不超过3年。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招标人在厂内重要区域应设置保安岗,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为厂区安保服务招标。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是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3)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未领取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2.资质要求及证明文件 (1)投标人须具有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业绩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在国内至少具有1个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已完成合同业绩:a)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b)标的物为安保服务类。(2)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页、合同金额页、工作范围描述页、合同周期)和服务完成证明文件(如:采购方签字的服务报告或结算发票等能够证明服务完成的材料,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如采用结算发票,则发票的合计金额不能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3)业绩认定时间:以采购方签字的服务报告签字时间或结算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如各方签字日期时间不一致,以最晚签字日期为准。4.保安队长要求:投标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1)拟任保安队长的身份证扫描件,原件备查;2)提供投标人缴纳的近6个月(2024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的社保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拟任保安队长需具备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期内的保安员证,投标时提供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5.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21-2023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12月10日 至 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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