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基础保障系统招标人为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扬州协同创新研究院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拨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基础保障系统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ZKX20240349A021。
2.2 招标项目名称:基础保障系统。
2.3 数量:1套。
2.4 设备主要用途及基本要求:基础保障系统为XX产品综合联试环境提供运行保障,包含试验电源与配电装置2套、液冷子系统1套及测试电缆。
1)试验电源与配电装置主要为被测设备供电(供电电压包括28V、270V等),使其能在额定电压下正常工作,且电源的输出受配电装置的控制,连接在直流电源的输出端,配电装置对机载设备进行供电分配,并起到过流保护功能,防止过流导致机载设备烧毁。
2)液冷子系统主要由液冷源、便携式液冷设备、液冷管路组成。具备冷却源头及连接管路为场地内的各设备提供液冷环境,保持设备正常运转。
3)测试电缆按照机上连接关系与传输质量要求,提供所有LRU设备间的电气连接与信号传输,同时包含本套定制化测试试验环境中各设备与测试仪器间的低频、射频、数字光纤等电缆。
2.5 交货
2.6 交货期:2025年1月20日前,完成设备硬件交付;2025年10月前,完成整体项目最终交付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证证书,提供证书编号及承诺书。证书复印件在合同签订后提供给招标人。(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投标人承诺书”)
3.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签订的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需包含合同首页、标的名称、签订日期及甲乙双方盖章,合同不能表达的,可附相应的技术协议。
3.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情况,以现场查询信用中国网站结果截图(“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两张截图)为准,若投标人为企业,还须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以现场查询结果截图(“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两张截图)为准。以上由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过程中现场查询为准。
3.5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才具有投标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