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申能海南 CZ2 海上风电示范项目场址位于儋州市北面 海域,规划总容量 1200MW。本期先行建设 600MW,配套建设一座 220kV 海 上升压站和一座陆上集控中心。风电机组发出电能通过 35kV 集电海底电缆接入 海上升压站,升压后通过 220kV 海底电缆接入陆上集控中心后送出至电网。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报价人应根据《风力发电场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规范》(NB/T 10996-2022) 的相关规定,从发电设备及系统、电气一次设备、电气二次设备、安全管理等方 面对申能海南 CZ2 海上风电示范项目(东场区)进行并网安全条件评价,编制 并网安全性评价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报告验收最终以申能海南 CZ2 海上风 电示范项目(东场区)顺利并网为准。
2.2 服务地点:海南省海口市、儋州市 具体见采购文件要求。
3. 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报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 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3.2 报价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 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 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 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 报价人须具有电力行业工程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电力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注册电气工程师 资格。(证明材料应包括资格证书、本单位社保证明等)
3.5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采购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购买采购文件时间 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采购文件, 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
2024 年 12 月 10 日至 2024 年 12 月 13 日(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