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人才发展中心网络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中通服网盈科技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人才发展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业主人才发展中心网络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招标编号:JSPXCG-2024-27
2. 项目概述:
2.1、项目名称:业主人才发展中心网络服务项目。
2.2、服务期限:本项目合同有效期3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
2.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3. 招标内容:
3.1、本次采购内容为业主人才发展中心通信网络租赁服务,包含网络电视服务383套,一条互联网500兆专线,一条4兆数字电路,固定
3.2、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49.9万元(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 中标原则: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分并计算投标人得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投标人排名建议,由排名第1的投标人中标。
5. 投标人资格条件:
5.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基础电信运营商 (仅接受市级)参与投标的,须提供具备法人资格的总公司为其出具的授权,但同一家总公司只能有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且总公司不能与下属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5.2、投标人须须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5.3、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5.4、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
5.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
5.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5.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5.8、本项目不接受被业主或业主人才发展中心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投标。(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5.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5.10、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其总公司应具备)
注: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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