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渡河公司双江口水电站物资管理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大渡河公司双江口水电站物资管理服务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四川大渡河双江口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四川大渡河双江口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双江口水电站位于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市、金川县境内,是大渡河流域水电梯级开发的上游控制性水库工程,坝址上距马尔康县城约46km(现有公路距离,下同),下距金川县城约45km,坝址经G317国道至成都约382km。工区内有G317国道、S211省道贯穿坝址,交通较为便利。
双江口水电站工程为一等大(1)型工程,枢纽主要建筑物为1级建筑物,次要建筑物为3级建筑物。枢纽工程由拦河大坝、泄洪建筑物、引水发电系统等组成。拦河土质心墙堆石坝,最大坝高315m,坝顶高程2510.00m。枢纽泄洪具有“高水头、大泄量、窄河谷”的特点,泄洪最大水头约250m,最大下泄流量约8200m³/s。泄水建筑物包括右岸洞式溢洪道、深孔泄洪洞和利用中期导流洞改建的放空洞,左岸利用后期导流洞改建的竖井泄洪洞。引水发电系统布置在大坝左岸,发电厂房采用地下式,厂内安装4台容量500MW的立轴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采用“单机单管供水”及“两机一室一洞”的布置格局,引水发电建筑物主要包括进水口、压力管道、主厂房、地下副厂房、主变室、尾水调压室、尾水隧洞、尾水塔、地面GIS开关站和地面副厂房。工程区地震烈度为Ⅶ度,设防烈度为Ⅷ度。
双江口水电站2024年11月下闸蓄水,2027年6月全部投产发电。
2.1.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双江口水电站物资现场服务及地磅运维,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双江口水电站工程建设的甲供(控)物资(包括钢筋、型钢、钢绞线、水泥、粉煤灰、外加剂、柴油、民爆器材等)的计划收集与汇总报招标人审批、物资催货、物流过程跟踪、到货验收、调拨、盘库、调价函编制报招标人复核、结算资料整理报招标人审核、仓储管理信息数据录入、对账复核、质量管理、协助招标人开展核销工作、资料收集归档等;负责各参建单位用水、用电的台账统计;负责物资地磅房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含地磅年检等);负责双江口水电站废旧物资的回收及代保管的各类物资的验收、台账统计、看管、盘点等工作;配合招标人开展其它物资管理相关工作。
2.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双江口水电站工程完工,计划自2025年1月10日起至2028年1月9日止,最终以完成移交之日为准,在此期间内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要求将所有文字资料、电子资料、基建剩余物资等全部移交给招标人,若未能完成移交则以移交之日作为服务期限的截止时间。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承担过建材物资仓库仓储管理或水电站物资仓库仓储管理或建筑工程物资仓库仓储管理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1)本项目投标人不得为双江口水电站柴油、火工品、钢材、普硅水泥、低热水泥、外加剂、粉煤灰等物资供应商,不得为双江口水电站使用甲供(控)物资的枢纽工程的承包单位。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2-13 15: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2-20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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