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学建筑工程
新建金仓湖农副产品精深加工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主体建筑二标段劳务分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NCCEC-LWFB-2024-002)
1. 招标条件
中化学建筑工程 新建金仓湖农副产品精深加工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主体建筑二标段劳务分包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 CNCCEC-LWFB-2024-002)。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标段(包)编号:二标段
标段(包)名称:新建金仓湖农副产品精深加工项目主体建筑劳务分包工程
招标内容及范围:新建金仓湖农副产品精深加工项目2#车间、3#综合楼、4#水处理用房、5#工具用房范围内主体建筑劳务分包工程
2.2计划工期: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2.3建设
2.5其它: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潜在投标人在中国化学工程重型机械化 合格分包商名录内或新建金仓湖农副产品精深加工项目项目合格分包短名单内并满足相关资质要求。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满足项目相关的资质要求(需有相应劳务资质):不分等级资质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是否接收联合体:不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