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乐安县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乐安县发展投资集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抚州市乐安县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 2、项目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法定代表人、其它组织; 2、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不能同时具备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可组成一个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组成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最多允许两家单位联合; 8、一个项目只能有一个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9、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自开标之日起(含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10、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自开标之日起(含开标之日)前无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 11、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拟派 12、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3、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不含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14、外埠来赣施工单位根据《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要求办理企业进赣信息管理系统登记,赣建城镇[2021]19号文,江西住建云不再办理省外进赣施工企业单项工程投标信息登记。 三、招标文件、资审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必须在江西省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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