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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天津至潍坊高速铁路滨州、东营南、潍坊北枢纽及相关工程和新建潍坊至宿迁高速铁路至青岛连接线洋河口至青岛西、青岛枢纽普速外迁工程甲供物资防水材料招标招标公告

   日期:2024-12-16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新建天津至潍坊高速铁路滨州、东营南、潍坊北枢纽及相关工程和新建潍坊至宿迁高速铁路至青岛连接
新建天津至潍坊高速铁路滨州、东营南、潍坊北枢纽及相关工程和新建潍坊至宿迁高速铁路至青岛连接线洋河口至青岛西、青岛枢纽普速外迁工程甲供物资防水材料招标招标

新建天津至潍坊高速铁路滨州、东营南、潍坊北枢纽及相关工程和新建潍坊至宿迁高速铁路至青岛连接线洋河口至青岛西、青岛枢纽普速外迁工程甲供物资防水材料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SLJXWZ202402)

1.招标条件

1.1新建天津至潍坊高速铁路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天津至潍坊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22〕3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国国家铁路集团 、天津市、河北省、山东省出资的资本金,资本金以外使用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资本金占总投资的50%,出资比例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 21.1%、天津市23.3%、河北省9.6%、山东省46.0%,资金已落实。其中滨州、东营南、潍坊北枢纽及相关工程由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 代建, 该项目防水材料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新建潍坊至宿迁至青岛连接线高速铁路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潍坊至宿迁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23〕603号)、《国铁集团 山东省人民政府 江苏省人民政府 关于新建潍坊至宿迁高速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3〕45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项目资本金和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占50%,银行贷款占50%,资金已落实。该项目防水材料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新建天津至潍坊高速铁路线路起自天津枢纽滨海站,经天津市滨海新区、河北省沧州市、山东省德州市、滨州市、东营市、潍坊市,终至济青高速铁路潍坊北站,正线长度348.257公里,设站10座。其中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 代建范围为滨州、东营南、潍坊北枢纽及相关工程,具体内容为:滨州站正线DK222+349.43至DK225+767.55(无棣特大桥台尾(含)至滨东黄河特大桥桥台(不含));东营南站正线DK272+087.69至DK274+801.6(滨东黄河特大桥台尾(不含)至东寿特大桥桥台(不含));正线DK307+656.14(东营潍坊界,东寿特大桥669号墩(含))至寿光东站至潍坊北站(含)。

2.2新建潍坊至宿迁高速铁路至青岛连接线洋河口至青岛西段(青盐改DK42+510.00至青盐DK75+043.35)。青岛枢纽普速外迁QSZH-2标红岛站位于青岛市城阳区,距离青岛市政府约44km。车站为济青高铁始发站,站中心里程为济青K303+305。新建红岛机辆设施位于红岛站东侧青盐外包正线之间。包含路基工程:路基段1处/4.55km;桥涵工程:新建框架桥4282.61顶平米,改建框架桥2096.2顶平米;新建涵洞226.04横延米;轨道工程:站线铺轨24.13km,其中库内铺轨2.646km,拆除线路1.137km。新铺单开道岔63组,特种道岔3组;拆除单开道岔3组,重铺1组等。

2.3计划工期:1740日历天,新建天津至潍坊高速铁路滨州、东营南、潍坊北枢纽及相关工程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10月31日;潍宿高铁青岛连接线洋河口至青岛西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2月3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8年6月30日、青岛枢纽普速外迁工程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8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3月31日。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购的物资、包件、数量等内容详见附件:招标公告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 SBS防水卷材(包件号:FSC01)。

3.1.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3.1.1.2投标物资须具有由通过CMA认证和CNAS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现行标准出具的近三年内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不接受OEM代加工和贴牌产品。

3.1.1.3投标人须具有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物资供货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同时提供同一项目的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

3.1.2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含基层处理剂)(包件号:FSC02)。

3.1.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3.1.2.2投标物资须具有由通过CMA认证和CNAS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现行TB/T2965-2018出具的近三年内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不接受OEM代加工和贴牌产品。

3.1.2.3投标人须具有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物资供货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同时提供同一项目的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

3.1.3聚氨酯防水涂料(包件号:FSC03)。

3.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3.1.3.2投标物资须具有由通过CMA认证和CNAS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现行GB/T19250-2013、TB/T2965-2018出具的近三年内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不接受OEM代加工和贴牌产品。

3.1.3.3投标人须具有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物资供货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同时提供同一项目的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

3.2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2个及2个以上委托代理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诚信要求

4.1不接受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12月至2024年12月)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4.2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4.3执行国铁集团信用评价办法《中国国家铁路集团 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物资〔2024〕133号);

4.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12月至2024年12月)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4.5投标人应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

4.6投标人应提供“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4.7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①被纳入国家铁路局失信行为和“黑名单”管理等信用评价体系,且在公布期限内的;

②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 供应商信用评价不接受其参与投标的;

③投标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 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④投标人的自然人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未聘任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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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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