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唐山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唐山乐亭月坨岛海上风电场一期工程结构安全监测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唐山乐亭月坨岛海上风电场一期项目位于河北省乐亭县东南部的渤海海域,场区呈五边形,其中东西宽约6.1km,南北长约3.8~6.3km。场址水深15m~21m之间,场址中心距离岸线约15km,涉海面积约为34km2,装机容量为30.4万kW,拟安装30台10MW风电机组和1台4MW风电机组,新建一座220KV海上升压站及陆上开关站。
2.1.2招标范围:唐山乐亭月坨岛海上风电场一期工程安全监测采购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海上升压站监测;
(2) 风机基础及其上部塔架监测;
(3) 海洋环境监测;
(4) 安全监测自动化系统;
(5) 监测仪器安装和埋设工作。
2.1.3服务期限:自招标人提出需求后,投标人于730日内完成唐山乐亭月坨岛海上风电场一期工程安全监测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所需文件,30日内提供结构安全监测报告等服务成果。在招标人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全部工作内容,投标人应继续服务,直至服务内容全部完成。
2.1.4服务地点:河北省唐山市乐亭海上风电场。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验检测监测)甲级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计量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200MW及以上海上风电安全监测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提供证件扫描件。
(2)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海上风电安全监测项目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3)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就职于投标单位近12个月的社保证明。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2-1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2-23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