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辽宁公司 辽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加药、除臭系统维修改造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辽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仙女河水厂、北部水厂、沈水湾水厂、污水公司、污泥公司、满堂河处理水厂、造化水厂、新城子水厂、东陵水厂、满堂河水厂、沙岭水厂等单位。
招标范围:为各单位的加药、除臭系统维修及改造。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服务期:实施时间因项目不同而不同,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 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污水处理厂臭系统或加药系统内的相关设备新建或维修或改造合同业绩 2 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2-17 10: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2-23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