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湖南省麻阳县尧市 37MW 风电项目位于怀化市麻阳苗族自治县尧市镇境内, 属于复杂山地风电项目,拟安装 6 台单价容量 6.25MW 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 量 37.5MW(限发 37MW),新建一座 110kV 升压站,采用 1 回 110kV 送出线路接 入国网文昌阁 110kV 变电站,线径长约 17.5km。
2.1.1 风资源条件
本项目属于复杂山地风电场,根据《风电场风能资源测量与评估技术规范》 (NB/T31147-2018),该风电场风功率密度等级为 D-1 级,项目机位点平均轮 毂高度的空气密度为 1.1kg/m3,120m 高度年平均风速 5.21m/s,年平均风功率密 度 161.5W/m2,代表测风塔风能密度最大方向为 NE。
2.1.2 对外交通
本项目大型设备进场可由G60沪昆高速或G65包茂高速转S50长芷高速至S71 铜怀高速西晃山互通下高速,通过 S262 进入风电场场内道路,距离约4km,项目 区域公路四通八达,交通条件便利。
2.1.3 工期计划
本工程计划总工期为 12 个月,2025 年 03 月项目开工,2025 年 09 月 30 日 升压站具备反送电条件,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全部风机并网发电,2026 年 03 月 31 日前项目竣工,发包人在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 30 天内组织竣工验收(具体 开工时间以发包人或监理人正式通知为准)。
2.1.4 主要工程量
本项目安装 6 台单机容量 6.25MW 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 37.5MW(限发 37MW)。风电机组与箱式变压器采用 1 机 1 变单元接线方式,每台风电机组配 1台 35kV 箱式变压器,经箱式变压器就地升压至 35kV。风电场通过 2 回 35kV 集 电线路(地埋 9.34km,架空 7.27km)汇入新建的 110kV 升压站后,通过 1 回 110kV 送出线路接入国网文昌阁 110kV 变电站,线路长约 17.5km。
2.2 招标范围
本工程(含送出工程)采用项目总承包模式,除项目风机主机及塔筒(含锚 栓)设备、工程监理由发包人提供外, 本项目前期至通过竣工验收为止所需要的 全部工作均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本工程(含送出工程)项目前期至通过竣工验收为止所需要的所有合 法合规性手续办理,包括报告编制、评审、协调及取得相应手续批文、证书;
(2)征租地及临时补偿:包含征地土地面积相对应的征租地费用、征地相 对应所有土地的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等补偿费、森林植 被恢复费、水土保持补偿等费用和政府协调及工作经费支付;
(3)项目勘察设计:风电主体及送出工程勘察及地形图测绘、施工图设计、 竣工图、技术文件编制、技术服务以及为保证本电站正常建设、调试、验收所需 全部技术文件;
(4)设备采购:所有设备、材料的供货(风机主机及塔筒、锚栓由发包人 提供)、催交、接车、接货、验收、仓储保管及监造;
(5)工程施工:风电主体及送出工程施工、建设及安装工程、场内道路、 临建工程;
(6)试验及试运行:设备安装调试至竣工阶段所有试验、试运行、协调工 作;
(7)验收:风机设备、安全设施、职业卫生、消防、水环保及监测监理、竣工验收等所有验收。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安全、工期、质量和验收等工作, 直至项目所需的全部证照办理完毕及项目移交前的全部工作;
(8)所有对外关系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完成并网调度协议签订、取得 上网电价批复、购售电合同签订等相关工作);
(9)满足公司集控及安全监测要求;
(10)其他工作:风机、道路、电气一二次设备设施标示标牌,风机、箱变 不锈钢防护围栏等,按照公司最新标准执行;
(11)具体工程范围详见发包人要求。
2.2.2 本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塔筒(含锚栓)为甲供,由发包人 采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资格。
3.2 资质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 (风力发电、新能源发电等)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
3.2.2 项目涉网工程(升压站及送出线路)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允许分包, 分包单位应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三级及以上资质。以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 目相应能力。
3.2.3 投标人近 18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 12 个月 在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 年具有不少于 1 个 50MW 及以上与本招标项目类 似的风电施工业绩(必须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 予采纳)。
3.4 财务状况
3.4.1 投标人近 3 年财务(2021~2023 年)能力稳定、可靠, 流动资金能满 足本招标项目施工需要。
3.4.2 投标人应提交最近 3 个会计年度(2021~2023 年)经合法中介机构审 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 报告(如相应审计报表尚未出,应另作说明并提供财务报表),并按要求填写《投 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3.5 施工能力
3.5.1 投标人应能保证及时提供本招标项目所需的施工设备,其数量和品种 应能满足本招标项目主要的施工作业要求。
3.5.2 若中标,拟投入本招标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清单中的关键设备和数量应及时到场,并保证完好。
3.6 项目经理
3.6.1 必须与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签定正式劳动合同 3 年以上(必须提 供劳动合同和近 3 个月以上缴纳社保的机构盖章证明,否则不予采纳)。
3.6.2 应有 5 年以上施工经历,近 3 年内负责过相同或类似的工程施工(要 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且至少全过 程担任过 1 个以上同等或以上规模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或副经理)。
3.6.3 持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或机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证、具有安全 生产考核 B 证、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的项目经 理。
3.7 人员要求
3.7.1 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注册电气工程师 执业资格,且必须与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或设计分包单位签定正式劳动合同 1 年以上(提供劳动合同和近 3 个月以上缴纳社保的机构盖章证明),具有 8 年 以上工程设计经验,且至少全过程担任过 1 个以上同等或以上规模工程项目设计 的主要负责人。
3.7.2 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 师(建筑或机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B 证;必须与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签定正式劳动合同 1 年以上(提供劳动合同和近 3 个月以上缴 纳社保的机构盖章证明),具有 5 年以上工程施工经验,且至少全过程担任过 1 个以上同等或以上规模工程项目施工的技术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
3.7.3 安全负责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安全管理 C 证,必须与 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签定正式劳动合同 1 年以上(提供劳动合同和近 3 个月 以上缴纳社保的机构盖章证明),具有 5 年及以上工程安全管理经历。
3.7.4 其他主要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应有至少 1个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并具备相应的职称或资格证书。
3.8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8.1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 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8.2 提交联合体所有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8.3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 等级;
3.8.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 投标;
3.8.5 联合体的组建方式和投标行为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8.6 联合体中拟任项目经理必须由牵头人一方的人员担任;
3.8.7 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3.1、3.4、3.9 款规定;联合体的资质总和应满 足上述 3.2 款规定,业绩总和应满足上述 3.3 款规定;联合体项目经理部主要人 员安排必须符合上述 3.6、3.7 款规定。
3.9 其他
3.9.1 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 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9.2 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 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
3.9.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标段(项目)的代建人;
(4)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建设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 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 罪行为的;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 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 年 12 月 16 日至 1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