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日常分销商品及农产品运输装卸服务(二次)
招标公告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业主日常分销商品及农产品运输装卸服务(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业主日常分销商品及农产品运输装卸服务(二次)
二、项目编号:ZKGSF(ZB)-20242704
三、采购内容及技术(服务)规范:
3.1采购内容:
(1)从厂家进货入本地农产品库卸货费;
(2)从通化地区各县(市)、区农产品库指定地点提货配送到全国;
(3)吉林省内地市间拔库调货,地区内县城和支局网点产品配送和货物调拔服务;
(4)从通化地区各县(市)、区农产品库农产品装卸费用。
3.2技术(服务)规范:符合国家/行业有关物流服务标准和双方约定的服务规范要求。
(1)注: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预算金额(以下涉列金额均为含税金额):运输装卸服务费375.32万元;卸车费约为4.5万元,合计约379.82万元。
运输预算单价标准:
①跨省运输单价为0.8元/吨公里;
②省内跨区运输单价为0.9元/吨公里
③通化本地区域内运输单价为1.5元/吨公里
④卸货单价0.45元/吨
四、标段划分及最高限价(以下涉列金额均为含税金额):本项目划分为六个标段,每个标段成交一家供应商,允许兼投兼中。投标单位需报各项单价(价格分由单项报价*权重占比计算得出),均不可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废标。
标段 | 标段编号 | 标段 名称 | 区域 | 最高限价(含税) | 权重占比 |
一标段 | ZKGSF(ZB)-20242704/1 | 城区 | 跨省 | 0.76(元/吨公里) | 30% |
省内 | 0.855(元/吨公里) | 5% | |||
区域内 | 1.425(元/吨公里) | 64% | |||
卸货 | 0.4275元/吨 | 1% | |||
二标段 | ZKGSF(ZB)-20242704/2 | 通化县 | 跨省 | 0.76(元/吨公里) | 30% |
省内 | 0.855(元/吨公里) | 5% | |||
区域内 | 1.425(元/吨公里) | 64% | |||
卸货 | 0.4275元/吨 | 1% | |||
三标段 | ZKGSF(ZB)-20242704/3 | 辉南 | 跨省 | 0.76(元/吨公里) | 30% |
省内 | 0.855(元/吨公里) | 5% | |||
区域内 | 1.425(元/吨公里) | 64% | |||
卸货 | 0.4275元/吨 | 1% | |||
四标段 | ZKGSF(ZB)-20242704/4 | 柳河 | 跨省 | 0.76(元/吨公里) | 30% |
省内 | 0.855(元/吨公里) | 5% | |||
区域内 | 1.425(元/吨公里) | 64% | |||
卸货 | 0.4275元/吨 | 1% | |||
五标段 | ZKGSF(ZB)-20242704/5 | 梅河 | 跨省 | 0.76(元/吨公里) | 30% |
省内 | 0.855(元/吨公里) | 5% | |||
区域内 | 1.425(元/吨公里) | 64% | |||
卸货 | 0.4275元/吨 | 1% | |||
六标段 | ZKGSF(ZB)-20242704/6 | 集安 | 跨省 | 0.76(元/吨公里) | 30% |
省内 | 0.855(元/吨公里) | 5% | |||
区域内 | 1.425(元/吨公里) | 64% | |||
卸货 | 0.4275元/吨 | 1% |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最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提供证明文件或承诺,格式自拟)。不允许代理商参加。
2.供应商无以下限制投标情形:①与招标人和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或其他岗位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②供应商被列入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能够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发票。
4.具有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许可证》、供应商选派的驾驶员,具有有效的驾驶证,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提供证明文件及承诺书,格式自拟)。
5.具有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财务报表,2020年以后成立的公司可根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报表,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统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被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和中国 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打印,并将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放于响应文件中)。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10.明确出现【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属于供应商串通投标的情形】及【招投标法实施条例,采购管理办法,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应否决其投标。
属于供应商串通投标的情形:
(1)供应商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供应商之间约定中标人。
(3)供应商之间约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投标或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供应商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6)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属于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
(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经电子采购平台及工具等技术分析,出自同一供应商的电脑或附属设备、加密工具软件制作,或使用同一IP
(8)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视为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11.递交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需为供应商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
六、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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