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神东电力黄玉川煤矿集中供暖管路施工项目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黄玉川煤矿,煤矿设计能力为1300万吨/年,配套1300万吨/年的选煤厂。煤矿于2014年5月份投产,年产原煤达1300万吨。行政区划隶属于准格尔旗长滩乡和薛家湾镇管辖。井田北距薛家湾镇25km,至呼和浩特市约120km,向西至鄂尔多斯市约150km。薛(家湾)魏(家峁)公路为支线,薛魏公路从井田东部通过,交通方便。
本项目为矿区集中供暖项目室外管网工程,管网系统属于公用管道类别中的热力管道GB2范畴。管道起点为京泰电厂附近汽水换热站,终点为黄玉川煤矿工业场地原锅炉房,管径为DN450,管道沟槽长度约7.5km。其中包含顶管过薛魏线55m。管网供水温度120°C,回水温度70°C,管道设计压力为2.5MPa,工作温度为115/70℃。直埋管道采用刚-柔结合的敷设方式,主要以球墨铸铁管柔性连接为主,局部地点辅以钢性管道、管件连接。
2.1.2招标范围:
按施工图要求采购供暖管路并从换热站首站敷设至二级换热站;采购换热站首站外电电缆并根据要求敷设安装,形成双回路供电;施工完毕后打压试验正常,负责两个采暖期的工程质量。
2.1.3计划工期:
签订合同后40天内完成入场手续办理并与管路沿线村民协商完成施工场地临时用地事宜并补偿到位;2025年具备施工条件并接到甲方通知后120天内完成管路及供电线路施工工程,包括管路顶管穿薛魏线报备及办理相应手续、供电线路顶管穿酸刺沟煤矿排矸路等。
2.1.4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验收按合同约定验收标准执行。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GB2及以上)。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合同内容包含供暖管路工程施工的合同业绩1份,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的要求】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供暖管路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2-17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2-23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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