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阅江路(广州大道-猎德大道)品质提升项目(黄埔涌步行桥)已由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404-440105-04-01-386105)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涉有轨电车安全监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阅江路(广州大道-猎德大道)品质提升项目(黄埔涌步行桥)涉有轨电车安全监测服务。
2.1.2工程建设
2.1.3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包括黄埔涌步行桥及两侧堤岸连接段,黄埔涌步行桥整体呈东西向跨越黄埔涌,桥梁全长约280m,最大单跨95米,桥梁平面上均呈圆弧形布置,桥梁平面呈中间宽,两侧窄的布置,最大宽度21.8m,最小宽度 10.4m。东西两岸的桥梁轮廓线与堤岸线衔接相切,顺应珠江人群走向。桥梁面积约3839平方米,引道面积约1200平方米。
2.2招标范围
2.2.1招标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招标内容:
该项目位于有轨电车控制保护区范围之内,根据《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等的有关规定,同时根据城市轨道交通管理单位要求,需对项目涉及城市轨道交通区域进行保护监测,以便为安全施工及工程验收提供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监测点材料供应及安装(包括但不限于全站仪支架材料及安装、隧道监测点材料及安装、基准点材料及安装、其它材料费及安装等);变形监测(包括但不限于水平位移、垂直位移、隧道断面尺寸等国家规范要求的内容,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除按要求完成本次范围内的监测工作外,还应完成以下工作:
(1)监测、观测工作必须满足国家、广东省、广州市相关监测、观测规范、强制性标准。
(2)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申报监测及观测方案(方案应包括本项目地铁监测项目、监测方法及精度要求,监测点的具体布置图(平面图、断面图)、监测周期、监测频率、监测预警值和控制值、工程数量等),并确保监测、观测方案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及通过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广州地铁集团地保办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监测、观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监测方案需经过广州地铁集团地保办确认;施工前后对地铁结构内观、裂缝等进行普查、记录、评估、确认等,普查方案需经过广州地铁集团地保办确认;施工期间每月1次巡查;结构裂缝监测(如有)。
(3)负责协调地铁运营单位,办理监测全过程与地铁运营相关出入许可及日常巡检工作,确保监测工作的正常推进实施。
(4)服务范围除以上工程监测、观测、试验工作外,还包括:
①需配合做好信息化管理工作,配备能实时上传监测数据的相关仪器设备,并具备将监测数据实时上传至广州地铁管理系统的能力及经验。
②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监测、观测工作的协调,申报监测及观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监测、观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③在进行监测及观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咨询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
④监测及观测数据的有关信息如需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
2.2.3服务期限:9个月,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的通知为准,服务结束时间以招标人通知的结束日期为准。从中标单位进场至完成所有监测、观测项目且技术成果通过审批,监测、观测工作进度必须满足现场施工和招标人的要求。
2.2.4最高投标限价:12135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为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事业单位,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①投标人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认证范围覆盖本次招标内容:工程监测与测量),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如投标人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中的项目与主要检测内容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②投标人须具备以下①、②、③之一资质: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②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③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规定)]。
3.4投标人近二年(从2022年的1月1日至今)未因以往检测(监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监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监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内容进行评审)。
3.5投标人拟委派
3.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已在广州交易集团 ( )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登记申请将不予受理;投标人登记时需提供拟派
3.7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资格审查时广州交易集团 ( )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点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