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华北分公司2025年-2026年度岩土工程勘察钻探技术服务框架招标。
勘察钻探技术服务包括线路工程和区域单体工程相关的工程地质钻探、静力触探、原位测试、试验、取样、辅助外协、部分项目内业处理与编制报告等工作,其工作内容包括:
1.钻探(常规钻进、双重管钻进)、取样、编录(必要时录入当地省级勘察信息系统平台)、原位测试(标贯、动探)、辅助外协;
2.水文试验建井、水文试验;
3.静力触探;
4.按项目要求开展内业处理、编制报告等工作。
服务期限:自框架合同签订日期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单个项目实施工期以下发的《项目委托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单位;岩土工程钻探劳务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含岩土工程钻探劳务资质)。
(2)质量与安全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内参与的勘察钻探项目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并提供承诺。
(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内应具有具有2项及以上单项合同额不低于5万元的油气储运类或2项及以上单项合同额不低于3万元的新能源(风光电、制氢等)工程勘察钻探业绩(框架合同须附具体项目的单项合同)需提供合同关键页(首页、工作范围、双方签字盖章页)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人员要求
具有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钻工、编录员、安全员三类技术工种,工种齐全且每个工种不少于2人。
(5)设备要求
拥有4套及以上工程地质钻机,并能够满足一般地区地质条件、深度、环境等要求。
(6)财务要求
提供近3年(2021-2023年度,未完成2023年度财务审计的投标人,可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7)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 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 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承诺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
3)承诺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未发生重大生产、质量、安全、环保事故等问题。
4)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12月16日 11时至 2024年12月23日11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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