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1. 招标条件
本包头达茂旗火电灵活性改造消纳新能源项目第三方试验室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内蒙古北联电达尔罕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北方公司包头达茂旗火电灵活性改造消纳新能源项目规划选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达茂旗东北侧境内。本项目规划总装机容量为550MW,新建55台风力发电机组,风机基础采用扩展式基础,同步建设一座220kV升压站。安装3台变压器,升压站220千伏系统采用单母线接线方式,采用架空出线形式。
2.2规模:总装机容量为550MW风电,一期400MW和二期150MW同期建设。
2.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全部并网完成并且所有土建安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投标人按照国家相关规程规范的要求完成北方公司包头达茂旗火电灵活性改造消纳新能源项目第三方土建实验室检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风电场区(550MW)、集电线路、箱变基础、道路、220kV升压站、集控综合楼等及其附属设施以及所有建(构)筑物的土建工程、见证取样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检测和试验;砌体、砂浆、土工压实度、含水率等相关试验检验以及建构筑物施工完成后的实体检测等,并出具试验报告。
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年(合同签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1份工程项目第三方土建试验室或检测服务合同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影印件(含合同首页、项目名称、合同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19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2月25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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