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江西公司安源电厂2025年-2027年1、2号机组检修受热面切管及恢复等项目服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
2.2规模:安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2机组为660MW超超临界二次再热机组,锅炉为哈尔滨锅炉制造厂生产的HG-1938/32.45/605/623/623-YM1型。锅炉采用超超临界参数,二次中间再热,变压运行直流炉,单炉膛、低NOX水平浓淡燃烧器和分级送风燃烧系统、墙式切圆燃烧方式、平衡通风,露天布置、干排渣、全钢结构、全悬吊结构,π型锅炉。
2.3招标范围:负责安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2027年1、2号机组检修受热面切管及恢复等施工项目,主要包括:1、2号炉锅炉受热面切管恢复、低温再热器氧化皮清理、部分燃烧器喷口和箱体更换(仅炉内)。具体工作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2.4服务地点:安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内。
2.5服务期:本项目招标总服务期3年(合同签订日至2027年12月),合同签订3年。合同履行期间,招标人对投标人当年的服务质量、履约能力、安全管理等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结果未达到招标人要求,招标人有权单方面无条件终止合同,不构成违约。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因招标人业务变化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要求等原因致使有关项目被取消或本合同所约定内容无法继续执行,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招标人如终止合同或继续执行下一年合同,需提前二个月通知投标人。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111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并提供资质证明文件:
1)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十年(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项6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锅炉受热面管道安装或检修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19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2月26日17时00分止。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
2.2规模:安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2机组为660MW超超临界二次再热机组,锅炉为哈尔滨锅炉制造厂生产的HG-1938/32.45/605/623/623-YM1型。锅炉采用超超临界参数,二次中间再热,变压运行直流炉,单炉膛、低NOX水平浓淡燃烧器和分级送风燃烧系统、墙式切圆燃烧方式、平衡通风,露天布置、干排渣、全钢结构、全悬吊结构,π型锅炉。
2.3招标范围:负责安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2027年1、2号机组检修受热面切管及恢复等施工项目,主要包括:1、2号炉锅炉受热面切管恢复、低温再热器氧化皮清理、部分燃烧器喷口和箱体更换(仅炉内)。具体工作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2.4服务地点:安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内。
2.5服务期:本项目招标总服务期3年(合同签订日至2027年12月),合同签订3年。合同履行期间,招标人对投标人当年的服务质量、履约能力、安全管理等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结果未达到招标人要求,招标人有权单方面无条件终止合同,不构成违约。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因招标人业务变化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要求等原因致使有关项目被取消或本合同所约定内容无法继续执行,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招标人如终止合同或继续执行下一年合同,需提前二个月通知投标人。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111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并提供资质证明文件:
1)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十年(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项6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锅炉受热面管道安装或检修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19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2月26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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