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江苏公司金坛综合能源利用项目2×350MW盐穴压缩空气储能发电工程第一批辅助设备化学水处理系统设备和加药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12-1-245)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江苏公司金坛综合能源利用项目2×350MW盐穴压缩空气储能发电工程第一批辅助设备化学水处理系统设备和加药设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薛埠镇泉江村委大帝庙村88号,毗邻国家试验示范项目。
2.2 建设规模:华能江苏能源开发 为增强常州地区电源支撑能力,满足地区负荷增长的需求,缓解电网调峰困难问题,利用金坛丰富盐穴资源建设2套发电出力 350MW 的压缩空气储能机组,空气压缩时长8h,额定功率发电时长4h。
2.3 本次招标采购范围:化学水处理系统、循环水加药系统、热媒水加药系统成套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多介质过滤器、过滤器反洗水泵、活性炭过滤器、罗茨风机、反渗透装置、EDI装置、膜清洗装置及各类水箱、加药装置、压缩空气贮罐、仪表控制部分等设备具体内容详见第二卷技术规范。
2.4 交货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本项目建设现场指定交货地
2.5 交货期:2025年5月具备供货条件,交货日期应满足机组施工和投产的需要,具体交货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时间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无。
3.2.2 业绩要求:投标方自2014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具有5套50t/h及以上化水处理系统的供货业绩,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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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ec.ch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