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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河县智慧交通枢纽中心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二次)公告

   日期:2025-01-08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剑河县智慧交通枢纽中心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二次)已由剑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剑河县智慧交通枢纽中心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剑发改投资〔2024〕19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剑河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非政府投资。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
2.2 建设规模:主要内容含建设客运大楼9465.84平方米、公交车站配套用房388.02平方米、营运车安检棚164平方米、门卫室22.50平方米、地下通道出入口雨棚54.25平方米、客运大楼架空层和地下通道不计容面积942.27平方米、停车位123个,室外供排水、电气工程、地面铺装工程、绿化工程等相关配套附属设施。
2.3 合同估算价:39383500元。
2.4 计划工期:730 天。
2.5 标段划分:剑河县智慧交通枢纽中心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二次)。
2.6 招标范围:设计范围:完成本项目实施性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及施工图设计;提供相应设计技术交底,并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 施工范围:建设客运大楼9465.84平方米、公交车站配套用房388.02平方米、营运车安检棚164平方米、门卫室22.50平方米、地下通道出入口雨棚54.25平方米、客运大楼架空层和地下通道不计容面积942.27平方米、停车位123个,室外供排水、电气工程、地面铺装工程、绿化工程等相关配套附属设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如下专业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 义务;(2)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4)本项目联合 体中的牵头人由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5)联合体成员数量不限; (6)联合体投标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需要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同时录入信息。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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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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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ztb.guizhou.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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