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
1. 招标条件
本江西公司井冈山电厂及吉安公司网络通信线路租用服务(三年)框架协议采购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对井冈山电厂、吉安公司及下属管理单位(含投运场站、收购项目、合资企业、自建项目)网络通信线路租用服务进行框架协议采购。
2.2 服务地点:江西省各市区县。
2.3 采购内容:
2.3.1具体采购服务类型及数量详见技术规范,不包含省外或跨省业务。
2.3.2华能井冈山电厂内网使用双链路至华能江西分公司,为确保链路的网络安全稳定,其中一条链路不使用本次中标方的业务。
2.3.3华能井冈山电厂至江西省信息中心的数字化煤场政务外网业务,不因本次中标方而更改业务服务商。
2.4 框架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生效日起36个月。
2.5 其他需要说明内容:
2.5.1本项目采用统谈分签模式,由井冈山电厂与中标人签订框架协议,由各项目单位根据实际需求与中标人签订独立的服务项目合同。
2.5.3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已生效的合同不受框架协议因有效期届满终止影响,框架协议相关条款仍适合用于该合同直至合同执行完毕,但合同有效期不得超过框架协议有效期12个月。
2.5.4本次招标为框架协议招标,采购服务数量为预估数量,招标人不保证所有项目在服务期内实施,也不保证所有项目均签订合同,招标人有权就该地区的特殊项目进行调剂或单独采购。如招标人需要,可随时再次启动框架协议采购,用于补充新的框架协议服务单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允许分支机构投标,若投标人为分支机构,可提供上级机构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3.2.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1月10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1月17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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