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南宫经济开发区综合管网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二部分东进街(腾飞路-工盛路)、南纬街(腾飞路-保安路)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南宫经济开发区综合管网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二部分东进街(腾飞路-工盛路)、南纬街(腾飞路-保安路)监理已由南宫市行政审批局 以关于河北南宫经济开发区综合管网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新批复,南审批投资审字[2023]2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南宫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南宫市财政资金及项目单位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
工程概况:南宫经济开发区综合管网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东进街(腾飞路一工盛路)路面修复工程和南宫经济开发区综合管网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南纬街(腾飞路-保安路)雨污管网路面修复工程。
监理服务期限: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工程验收合格且工程保修期满。
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最高限价:180385.96元
2.2 招标范围: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的施工阶段全部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1.2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当天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未查询到的单位,视为信用无问题)。
3.1.3 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专业以注册证书载明的专业为准;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工程参加投标的,须经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
3.1.4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按照 《河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标准》配备,≥3人,其中监理工程师不得少于1人;
3.1.5 其他要求:(1)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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