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
1. 招标条件
本东海拉尔发电厂2025年食堂餐饮服务外委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呼伦贝尔安泰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东海拉尔发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服务地点:东海拉尔发电厂厂区。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服务要求标准:食品安全,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执行;采购的食品原材料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热菜供餐时保持温热,菜品、食品表面无风干及水浸现象,保证现做,严禁提供剩菜、剩饭。
招标范围:投标人负责东海拉尔发电厂职工食堂餐饮承包,主要为在职职工320人提供早餐、中餐、晚餐以及运行餐(其中:早餐预估20000人次/年,中餐预估75000人次/年,晚餐预估35000人次/年,运行餐预估60000人次/年),不对外营业。负责甲方职工餐、运行餐等餐饮加工制作及负责承包范围内所管辖的人身、财产安全及卫生管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来(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餐饮服务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万元,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 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承诺拟派的厨师、面点师及所有服务人员是投标人的正式员工且具有有效的健康证,并在服务期内原则上不得更换,拟派的厨师须具有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2.3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1月25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2月08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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